中介搜集房东信息,卖给境外“杀猪盘”

风财讯

2026-11-04 12:15
来源 |  凤凰网风财讯

11月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个“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”典型案例,十分具有戏剧性。

1988年生的刘某,在境外打过一阵工,学到一个“生意”——倒卖国内个人信息给境外组织。

所以回国后她专门注册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,招了几个人,天天泡在各类租房卖房平台上,专门扒“一手女房东”的租售帖子。

然后她再筛选出经济实力相对偏高的女性,单独整理成表,打包发往境外组织。这些组织来路不明,并疑似开展电诈等高危业务。

仅仅2023年10月到2024年7月,不到一年时间,刘某就卖出2.4万余条,进账19万余元。

不到一年赚19万多,可谓收入不菲。但被卖的信息折合每条才0.8元,可谓把个人信息贬到了“白菜价”。

开中介公司骗房东信息贩卖,这事被发现,是因为有人被骗了——

李女士因个人信息被卖到境外,被骗子骗走29万余元。

钱没了,案子才浮出水面。最终在2025年7月4日,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罚金二十万元。判决已生效。

11月2日,这起案子被写进最高检发布的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——前一天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刚满五周年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这并非个案。2025年6月,南京市鼓楼区检察就对一起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”提起了公诉。

该案中,中介韩某某卖出女性房东信息,单价每条10-30元。其中一位房东王女士最后被骗800多万元。

据报道,王女士2024年突然收到微信添加信息,对方称“因为工作变动需要租房”,王女士作为有房出租的房东,加了微信后和该人聊了起来,并在往后越聊越多。

后来该人表示自己是证券公司的技术人员,可以利用系统漏洞带王女士投资赚钱。王女士在其指导下,小赚了一些钱,所以深信不疑,后陆续投入了数百万元,该人突然人间蒸发。

最终警方介入发现,所谓租房的“网线另一端”的人,登陆IP居然都在境外。

很多人看到这里可能会愣一下:信息不是房东自己发到网上的吗,搜集信息贩卖也算犯罪?

的确是犯罪。两高司法解释称,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,并非可以任意倒卖的“公共资源”。

未经被收集者同意,把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,属于刑法里的“提供公民个人信息”。

合理处理他人自行公开的信息,不担民事责任。但该自然人明确拒绝,或者处理行为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。

所以要警惕以租房、买卖房屋等名义,被骗取信息、卖到境外的情况。

不过有时信息被卖,可谓防不胜防。

上海就曾曝出,某中介公司员工登公司大数据平台,批量查、批量导业主信息,外发数万条,收取好处费20万,最终被判刑的事件。

住房城乡建设部早就通报过5起中介行业侵犯个人信息典型案例,点名并处罚“少数机构及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集、使用、买卖”。

不过,互联网时代,期待别人循规守法、等待执法部门监管严查的同时,根本上还是要自己时刻保持警。

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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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|王婷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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